去年11月「大三罷」行動中,患有專注力失調的18歲男學生在柴灣被搜出一把彈簧刀,早前被裁定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成,被判守行為一年。裁判官香淑嫻認為遭辯方誤導,主動提出刑期覆核,今日(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重新判刑。香官傾向判男生感化18個月,惟男生不接受感化令,終改判男生入更生中心。
香官庭上問被告吳銘揚是否願意接受感化令,並說若他不接受,法庭將「非不得已」判他接受禁閉式刑罰,即進入更生中心。香官再向被告說:「法庭盡量都想畀你接受開放式監督或訓練,若你接受感化令,就可以返屋企同你媽媽一齊住」,「你要記住,𠵱家個選擇權喺你度,你自己為咗自己福祉諗清楚」。
被告要求延後片刻考慮,惟被告依然不願接受感化,自覺早前還押7日已足夠。香官遂表示「別無他選」,表示原審判刑遭辯方「一個相當經驗的大律師誤導」,今日改判被告進入更生中心。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惟遭香官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