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已婚女子前年平安夜透過朋友認識兩名29歲男子,其後與兩男由酒吧轉至天水圍一住宅單位繼續喝酒,其間疑遭對方輪姦。陪審團今(27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數小時後,裁定兩男兩項強姦罪及兩項企圖強姦罪均不成立,二人當庭獲釋。法官感謝陪審團,稱他們在疫情下仍到庭是「勇氣可嘉」。
報稱售貨員的王承林(案發時29歲)原被控前年12月25日,在天水圍天盛苑一單位,兩度強姦和一度企圖強姦X;同報稱售貨員的林宇徽(案發時29歲)原被控同日同地兩度強姦X。早前法官杜麗冰審視證據後,就王承林的其中一項強姦罪,指示陪審團改為只須考慮他有否企圖強姦X,以及裁定林宇徽的其中一項強姦罪脫罪。
4男3女陪審團今中午退庭約4小時後,一致裁定王承林一項企圖強姦罪及一項強姦罪不成立,以及大比數裁定另一項企圖強姦罪不成立;林宇徽的一項強姦罪亦一致裁定不成立。
杜官最後感謝陪審團在疫情下仍到庭,形容他們是「勇氣可嘉」(Courageous),並強調他們是刑事司法系統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而延續系統需社會每一個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