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正值提名期,多名民主派參選人報名後均收到選舉主任提問,參選九龍東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日(27日)回覆提問,被問到是否仍有意推動眾志「民主自決」主張,他表示「不同意」,稱已於6月30日宣布退出眾志、眾志亦已解散,「我既無意圖亦不可能作出實際行動繼續推動香港眾志的主張」,他認為選舉主任錯誤理解其政治主張,自言接受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接受香港法律地位,無意改變香港的法律地位。7月30日報道:公民黨楊岳橋郭榮鏗、黃之鋒岑敖暉等12人裁提名無效 黃之鋒:大規模DQ無異於選舉舞弊
選舉主任亦質疑黃之鋒沒簽確認書,他稱,選管會在7月16日發出聲明,稱確認書並非提名表格的一部份,候選人可自願遞交,而他遞交提名表格亦已聲明擁護《基本法》、保證效忠特區,有關聲明與確認書內容一致。
被問到是否仍有意繼續請求美國落實對香港的相關制裁措施,或有無意圖請求其他外國政府推動《香港人權民主法》等法律,黃之鋒均予以否認。他稱自己無能力、亦無意圖借助外國力量對中國、香港施壓,亦從未借助外國力量於本地從事政治活動。他又稱,清楚明白《港區國安法》條文要求,不會作相關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