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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槌襲警罪成還押候判 官稱被告沒傷痕虛構被警襲 (20:15)

15歲少年被指去年10月在屯門示威現場,用槌襲擊一名隸屬飛虎隊、時任速龍小隊的警員的右肩,被告早前否認一項襲警罪受審,今(24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葉啟亮接納警員證供,又認為被告母親證供不合理,他下令判刑押後至8月7日,以索取感化令、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報告,其間被告還押。

被告為現時16歲的男生,他被控於去年10月7日在屯門青山公路新墟段與屯門鄉事會路交界襲擊警員X。

葉官裁決時稱,本案沒有片段,只依賴證人供辭,他認為X的作供清晰直接,沒有前後矛盾和不合理地方。至於辯方曾稱,被告遭警員跪頸制服,又被圍毆及口塞警棍,葉官認為被告沒有表面傷痕,明顯是虛構受襲過程。

被告母親早前供稱,陪同兒子錄口供期間,兒子不斷強調槌不屬於他,惟警員沒有記錄下來。葉官質疑,李母最終在口供上簽名,律師到場後亦不反映,認為李母「捏造不實案情」。

辯方說被告右手曾受傷不能握拳,不可能手持木槌快速奔跑,但葉官稱被告能用右手書寫,不接納其傷勢嚴重之說,又相信就算剩下4根手指都能緊握涉案槌子。

辯方求情稱,被告自小患有「對立性反抗症」,情緒管理出現問題,一直有教師和社工輔導,冀法庭考慮以感化方式處理。但葉官稱感化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下令一併索取其他報告再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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