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青年前日(22日)疑在青衣青荃橋橋墩上以噴漆噴上反修例字句,包括「721」、「831」及「Free HK」等,被警員發現並拘捕。兩人被控一項刑事毁壞罪,今(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6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准以現金1000元及不准離港等條件保釋,其中19歲學生須守宵禁令。
被告為學生黃灝謙(19歲)及黃兆明(23歲),兩人被控於今年7月22日,在青衣青敬路33號近青衣城青衣北橋橋墩,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路政署的三條橋墩。
另外,網民去年12月26日發起於各商場「和你shop」 ,20歲售貨員王焯彥(20歲)涉在旺角朗豪坊4樓破壞美心集團旗下的星巴克咖啡店貨架及杯,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