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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上環衝突 夫婦及17歲少女暴動罪脫 湯偉雄杜依蘭管無線電器具罪成各罰款1萬元 (11:45)

【11:45更新】去年7月28日中上環衝突中,44人被控暴動等罪名,當中夫婦湯偉雄及杜依蘭,連同一名17歲少女不認罪在區域法院受審。法官郭啟安今日(24日)頒下裁決,裁定3名被告暴動罪不成立,交替控罪即非法集結罪亦罪脫;惟湯偉雄及杜依蘭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罪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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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旁聽公眾聞判拍掌叫好,有人喜極而泣,3名被告走出犯人欄與親友相擁。就湯氏夫婦罪成的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罪,法官稱兩人在疫情下經營健身中心有困難,「幸運地得到政府資助」,遂判兩人各罰款1萬元。

案件涉及3名被告,包括報稱健身中心東主的夫婦湯偉雄(38歲)和杜依蘭(41歲),以及現年17歲的李宛叡,他們否認於去年7月28日在德輔道西近西邊街一帶參與暴動,湯氏夫婦另否認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罪。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警務處長案發當日只批准示威者在中環遮打花園集會,大批人擅自向西環中聯辦遊行,警方遂在西區警署外德輔道西佈防,阻止示威者繼續前行。

至傍晚5時許,示威者向警方叫囂,並在路中心設路障。警方多次警告不果遂推進防線,遭投擲雜物,於晚上7時許施放催淚煙。大批示威者後退,此時湯氏夫婦從德輔道西轉入奇靈里,再拐入一條不知名後巷抵達西源里,會合李宛叡。3人在西源里轉右,發現前方是倔頭路,打算攀爬鐵絲網逃走。此時速龍小隊趕至,湯偉雄涉阻擋警方圖助妻子及少女逃走,3人終被制服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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