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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員企圖強姦輕度智障女網友囚4年 (15:15)

兼職保安員在社交媒體冒充女性,認識輕度智障的23歲女子,聲稱相約逛街,但見面後帶女事主前往賓館開房,在事主極力反抗下穿衣離去。事主事後在庇護工場哭泣遭察覺,被詢問下揭發事件並由母親報警。保安員今(23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企圖強姦罪,法官斥責被告以失實陳述誘使事主見面,在事主反抗下仍一度繼續犯案,判他入獄4年。

被告李家騏(30歲)任兼職保安,他承認一項企圖強姦罪。辯方求情稱,被告自小弱聽,患過度活躍及有邊緣性格,望法庭念及他認罪、有悔意,請求輕判。

法官判刑稱,被告以失實陳述誘使事主見面,乃加刑因素,而他在事主拒絕及揚言報警下仍繼續犯案,加上他沒有使用避孕措施,案中唯一求情理由僅被告認罪,終判他入獄4年。

據事主X(23歲)與心理學家會面所述,一名自稱「曾女士」的人某天突然在網上私訊X,詢問X曾否及是否希望性交,並把一段自慰片段傳給X。X當時感惡心,但兩人一直聯絡,X終答應「曾女士」前往銅鑼灣逛街。

惟X去年5月13日抵達銅鑼灣後,被告自稱受「曾女士」所託見X,並帶她前往一間賓館開房,更要求X付房錢。被告進房後隨即脫去X衣服,並企圖強姦,X曾叫停及拳打被告,被告終穿回衣服離開,他臨離開前在電話中說:「你朋友唔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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