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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去年6.12金鐘推警長胸口 警長稱留紅印但為「止暴制亂」無驗傷 (23:20)

去年6月12日示威者包圍立法會,阻止《逃犯條例》修訂二讀。23歲電器技工當日早上被警長截查時,涉雙手推警長胸口一下,當場被捕。他否認一項襲警罪,今(22日) 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報稱受襲的警長表示,當日被推後胸口有紅印,但一直沒有驗傷或拍下傷勢作證據用,因只顧當值和「止暴制亂」。

報稱電器技工的被告陳柏傑(23歲),否認在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添華道近38555號燈柱襲擊警長方樂文。

方樂文今憶述,當日以速龍隊員身分當值,在早上7時許,與其他警員在夏慤道近政府總部外設防線時,有近百名示威者在約15米外聚集,其間他看到被告在人群中戴上口罩,遂上前截查。

方樂文稱,截住被告後,面對面捉住被告兩邊上臂,其間被告「手舞足蹈」地掙扎,又多次向警方大叫「黑警、你冇權」,方樂文向其3次發口頭警告,惟被告沒理會,並「用盡全力」雙手推方樂文的胸口,令他「甩手」及「後退一大步」。方樂文隨即箍住被告上半身,並聯同其他警員制服被告。

方樂文又稱,事後一至兩小時曾到政總洗手間檢視傷勢,看到自己胸口有紅印。不過,他在辯方盤問下承認沒有到醫院驗傷,亦沒想到需為傷勢拍照作證據用,因「當時我嘅職責係要繼續當值,止暴制亂」。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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