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土地審裁處助理文書主任因欠債纍纍,涉擅自取用審裁處的電腦系統,盜用4人的個人資料作借貸,今(1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4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裁判官斥被告辜負部門對他的信任,打擊公眾對政府部門的信心,須處以監禁。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戴雄斌(36歲)承認於2017年5月11日、5月25日、6月20日及6月27日在油麻地土地審裁處,取用案件管理系統中系統伺服器的電腦。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初犯,因無法償還貸款而犯案,事後感到懊悔,已戒除賭癮,痛定思痛後現已申請破產。辯方續稱,被告被控至今已3年多,但他沒有虛度光陰,努力工作,以還清債務,冀法庭考慮被告認罪,以及因本案失去14年的公職,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案情指出,一名男子於2017年7月19日致電土地審裁處,表示其教母的個人資料遭被告泄露,接聽電話的職員遂向上級報告。被告在上司質問下,承認擅自將4名事主的資料交予6間財務公司,使他們成為自己的諮詢人,並成功借得3萬元。
其他報道:首批涉8.31暴動罪被告提堂 兩人缺席聆訊遭通緝 5人准保釋9月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