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應科院)前研究及發展總監劉文建,涉在7項採購中沒披露其妻在兩間供應商的權益,批核約54萬元採購單,早前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案件今(1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稱劉文建非「大奸大惡」,亦同意他為社會貢獻良多,決定判處監禁半年,緩刑兩年半。
被告劉文建(50歲)一方求情表示,被告持博士學位,在科研具一定成就。他已被應科院解僱,幸獲友人以月薪3.2萬元聘為科研人員,雖「人工低咗幾倍」,被告仍樂意接任新工作,展開人生新一頁。
裁判官判刑稱,辯方求情「言之有理」,被告對社會及科技界有貢獻,形容他並非「大奸大惡」,反而是一小撮憑個人努力取得成就的人,定罪已令他從人生高點墜下;被告的多份報告正面,重犯機會微乎其微,裁判官終判被告監禁半年,緩刑兩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