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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風筒吹男友私處滾水淋腿 事主:被迫戴性玩具拍照 (16:20)

現年32歲男子前年經「極速約會」(speed dating)覓得初戀,後來疑因行房及置業問題,聲稱遭女友虐待,包括以風筒吹私處、以滾水淋腿等。女友被捕後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以及4項有意圖傷人罪,案件今(17日)在區域法院續審。事主在盤問下表示,女被告喜歡和他玩SM(性虐待),亦強迫他戴上性玩具拍照。

辯方昨(16日)稱39歲被告麥凱晴(又名麥嘉雯)試圖自殘,要求押後審訊。辯方今早表示,精神科醫生認為被告可以繼續應訊。辯方亦投訴有網民發布被告的自拍照,令她飽受壓力。法官遂發出口頭警告,明言不希望同類事情再發生,但現階段不必禁止傳媒報道。

男事主X繼續接受盤問,辯方問到被告有否提及她喜歡玩SM,X同意,並稱被告在性生活佔主導一方,「想完全控制我」。X憶述被告曾帶他飲酒,及後兩人前往被告的住所,被告向他展示衣櫃內的SM用具。

事主:每日好驚被告打我

X稱被告強迫他使用該些工具,包括以性玩具夾其乳頭及陽具,並迫他拍照。X強調這並非其個人喜好,但他當時已喝醉,遂無法反抗。辯方亦向X展示一些照片,顯示其嘴巴被塞住,以及手持塞肛用的性玩具等,X稱「每日都好驚被告傷害同打我」,所以會依照被告的要求,戴上性玩具拍照。

辯方下午提及,X於2018年6月做結紮手術,X作供時否認受人脅迫,稱被告不喜歡使用安全套,風水師傅亦預言她的子女會不孝,而且她聲稱在加拿大遭受意外,一旦懷孕會有生命危險。X哽咽道,「基於我愛佢(被告),唔想危及佢生命」,才願意做結紮手術。

辯方亦提到被告曾向X送贈藍牙耳機及手表,兩人於2018年8月視像通訊時,被告發現X沒有戴上該耳機,要求X「自摑10下」認錯。X在盤問下稱曾拒絕被告的要求,但被告「變本加厲,仲要我摑20下」,並指摘他不值得所愛。X表示,「基於我愛佢」,遂於翌日自摑,並將影片傳予被告。

聆訊下周一(20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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