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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郵政署拒寄區議員甘乃威工作報告 稱報告內容有問題 (22:03)

《港區國安法》生效逾半個月,中西區區議員甘乃威今(16日)稱自己的工作報告遭郵政署拒絕以郵政通函寄出,他質疑安排與國安法有關。郵政署人員回覆甘乃威表示,報告非因尺寸問題而不獲批,而是因為報告內容有問題。

【22:03】香港郵政回覆本報表示,使用「通函郵寄服務」的寄件人須把樣本送交指定的郵政局審批,任何人不得投寄任何違法、淫褻、不道德、不雅、令人反感或帶永久形式誹謗或香港郵政認為不恰當的文字、圖片或其他物品東西。在決定申請人遞交的樣本是否符合有關條款規定一事上,香港郵政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不會就有關決定提供任何解釋。香港郵政稱在過去一年,共拒絕超過1200份通函申請。

【17:55】甘乃威檢視報告,指出內容均為上半年區議員的工作總結,包括在區議會的發言及地區工作的紀錄。他質疑拒寄與部分內容有關,包括他批評政府與警方的發言。甘乃威特別提到,他在本年1月的發言稿中提及「光復香港」一句,然而為使報告在國安法生效後得以寄出,他在報告中把該句改為「*復香港」。

甘乃威批評,郵政署在沒有合適的理由和法例依據下,貿然拒絕郵寄區議員的工作報告,做法造成寒蟬效應,印證「一國兩制」被毁。甘乃威將去信郵政署投訴,要求署長解釋;同時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不排除會提出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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