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1日有網民發起「大三罷」,曾為中大醫科生的24歲補習導師在銅鑼灣被搜出汽油彈原料,還押8個月後,他昨(15日)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他人財產罪,今(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13個月。裁判官判刑時直言將此案當作被告管有汽油彈處理,又引案例指出,汽油彈殺傷力甚強,與槍械等武器無甚分別。
被告為報稱補習導師的殷嘉齊(24歲)。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1日在銅鑼灣邊寧頓街及怡和街交界,管有兩個瓶口塞着紙巾並載有澱粉的玻璃瓶、一瓶消毒火酒、兩罐打火機燃料及一個打火機。
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表示,被告所攜的消毒火酒是扭蓋設計,容易開啟亦容易倒出,而該些原料組合成汽油彈所需時間不多,輕易能製作成汽油彈,因此將此案視作被告管有汽油彈處理。
另外被告攜有的兩個玻璃瓶內有澱粉,政府化驗師證明將易燃物品倒入該瓶後便能製成汽油彈,鄭官認為被告有做資料搜集及部署策劃。
鄭官考慮上訴庭案例及區域法院早前一宗管有3個汽油彈的判刑案件,認為本案性質嚴重,須判以阻嚇式刑罰,以保障普羅大眾的安全,故判被告監禁1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