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日前舉行初選,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今(14日)發聲明,表示香港法例沒訂明「初選」機制,任何「初選」並不構成立法會選舉或公共選舉程序的一部分。選管會又提醒市民組織或參與選舉活動時,應注意《港區國安法》相關條文。
選管會提醒,《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規定所有候選人在選舉後,必須向有關當局就其在選舉開支及收取的選舉捐贈提交選舉申報書;如符合上述條例第2條的候選人定義,不論最終有沒有報名參選立法會選舉,有關的人在選舉中涉及的一切開支,必須予以申報。
民主派日前舉行初選,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今(14日)發聲明,表示香港法例沒訂明「初選」機制,任何「初選」並不構成立法會選舉或公共選舉程序的一部分。選管會又提醒市民組織或參與選舉活動時,應注意《港區國安法》相關條文。
選管會提醒,《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規定所有候選人在選舉後,必須向有關當局就其在選舉開支及收取的選舉捐贈提交選舉申報書;如符合上述條例第2條的候選人定義,不論最終有沒有報名參選立法會選舉,有關的人在選舉中涉及的一切開支,必須予以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