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3日,網民發起18區「遍地開花」示威,17歲孟加拉籍中六生涉於旺角破壞交通燈,今(1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令,其間須居於協青社青少年中心。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時寄語被告「不要令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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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Reza Md. Nahyan(17歲)為孟加拉籍,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控罪指出,被告去年10月13日在旺角登打士街近彌敦道交界損壞屬於運輸署的一支交通燈。辯方求情引述報告稱,感化官認為被告有悔意,建議被告接受長時間的感化令。嚴官遂按照建議,判處被告18個月感化令,並祝願他有成功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