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年8月3日「旺角再遊行」晚上清場時拘12人,控告非法集結罪,9人否認控罪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事發時擔任防暴大隊指揮官的高級警司今(13日)供稱,當晚近千名蒙面「暴徒」堵路叫囂,警方發出警告後,「暴徒無太大反應」,因此下令警員上前拘捕多人。
本案首被告為一名案發時15歲、現年16歲的少年。
其餘8人為鄧榮熙(16歲)、陳駿霆(18歲)、韓明恩(22歲)、廖智峯(22歲)、陳嘉汶(34歲)、伍兆銘(24歲)、方施陽(20歲)和蘇澄怡(22歲)(全為案發時年齡)。
高級警司莫慶榮案發時擔任防暴大隊指揮官,負責帶領機動部隊、速龍小隊等4隊警員。他稱當晚9時許抵達旺角太子道西及彌敦道交界,當時近千名蒙面暴徒在水渠道附近聚集。他稱警員發出警告後,「暴徒無太大反應」,他遂帶領警員向尖沙嘴方向推進驅散,並下令督察拘捕集結者,及後防暴警快跑及制服多人。
辯方盤問下,莫慶榮表示與現場警員並非第一次合作,所以警員發出警告時,應提及會以非法集結罪拘捕示威者。聆訊下午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