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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8年前非禮8歲契女 六旬裝修工被控5罪 (15:30)

61歲裝修工人涉8年前駕車接送8歲契女回家期間,在私家車內非禮對方,又趁自己前往契女家中裝修時,乘機非禮對方。契女的姊姊向家人揭發事件後,被告多次向契女母親發短訊要求平息事件,更到事主住所外。被告被控四項非禮和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13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被告被控於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間,在新界兩度非禮8歲的X,以及於2017年10月1和8日,在新界某村屋非禮13歲的X。另被告於2017年11月10至15日,要求X的母親不再追究事件,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首次案發時8歲的事主與母親和被告飲茶後,由被告駕車送回家,惟被告曾兩次在車內非禮對方,包括觸摸其胸部及下體。至事主13歲,被告曾到事主家中裝修,其間在走廊從後擁抱事主,又打開事主原鎖上的房門,非禮對方。

至2017年10月29日,被告再次前往事主家中,事主後來告知姊姊自己曾遭被告非禮,形容被告「變態」和作出「不正常行為」。被告7日後再前往事主家中,事主見狀鎖門,惟被告試圖開門,以及把1000元鈔票經門縫伸進房內。事主的姊姊其後把非禮事件告知父親,父親報警。

被告同日致電和發短訊予事主的母親,稱已為事主購買龍鳳鐲和鑽石金鏈,希望可平息事件。被告又稱「為兩個人的名聲好好想下」、「你清楚你女兒不想做的話,不能夠的,要是她想才能的,是嗎?」,又問「要是契爺意外中跌死,她會開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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