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今(10日)表示,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決定第七屆立法會議員的薪津安排(包括每年調整機制)應沿用現時第六屆立法會議員的安排。
按照上述決定,第七屆立法會議員會沿用現時立法會議員的薪津安排,包括 :
(a)每月101,000元的酬金(註一);
(b)任期內所得酬金總額百分之十五的任滿酬金(在每屆任期屆滿時支付);
(c)每年35,180元的醫療津貼;
(d)每年2,770,970元的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
(e)每年221,310元的酬酢及交通開支償還款額;
(f)每年221,520元的主席酬酢津貼;
(g)每屆375,000元的開設辦事處及資訊科技開支償還款額(註二);及
(h)結束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每屆為每年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十二分之一的款額另加實際遣散費)。
未計及每年的物價調整,第七屆立法會議員薪津安排涉及的撥款總額預計約為13億元,或每名議員每屆約1,830萬元。
註一:立法會主席及代理主席的每月酬金分別為其他立法會議員酬金的百分之二百及百分之一百五十。
註二:在上屆任期內已申領開設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的議員可在新一屆任期申領26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