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已婚女子前年平安夜透過朋友認識兩名29歲男子,其後與兩人由酒吧轉場至天水圍一住宅單位繼續喝酒,其間疑遭對方輪姦。兩男子事後被控4項強姦及一項企圖強姦罪,案件今(9日)在高等法院開審。事主供稱,其中一名被告完事後稱「開心過就算囉」,令她感不開心和憤怒,批評被告不擇手段,「得佢哋開心,我都冇開心過」。
報稱售貨員的王承林(案發時29歲)被控於2018年12月25日,在天水圍天盛苑盛坤閣一單位內,兩度強姦和一次企圖強姦X。同樣報稱售貨員的林宇徽(案發時29歲)被控同日同地兩度強姦X。
事主X供稱,她於平安夜與台灣來港的朋友見面,一眾朋友決定到尖沙嘴的酒吧倒數,其間X透過朋友認識兩名被告。X後來與兩被告乘的士前往首被告位於天水圍的住宅,3人繼續喝酒和玩遊戲。
X表示,她曾遭兩名被告灌酒和強吻,她曾大聲拒絕,希望兩名被告專心玩遊戲,惟自己後來「有少少斷咗片」,醒來後發現次被告逼她口交,X其後於客廳和睡房內分別遭兩名被告強姦。
事主又說,她曾問次被告「點解要咁做」,次被告起初回應「你係咪記錯啲乜嘢」,其後改稱「開心過就算囉」,令她感不開心和憤怒,批評被告沒有尊重她,甚至不擇手段,「得佢哋開心,我都冇開心過」。聆訊明(10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