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午(9日)以54票贊成、兩票棄權,通過延長法定產假至14周的《2019僱傭(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上月批准,修訂產假薪酬上限由政府「先訂立後審議」,改為立法會「先審議後訂立」。相關字詞﹕立法會 延長產假 14周 2019年僱員修訂條例草案 產假薪酬 編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