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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未婚媽媽遺棄初生女兒 判12個月感化令 (18:00)

20歲未婚媽媽今年2月自行在家誕下女嬰後,將女嬰遺棄在黃大仙播道會兒童之家門外,女嬰最終被途經的的士司機發現。被告早前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今(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12個月感化令。

被告張家珩(20歲),被控於今年2月2日在黃大仙播道會兒童之家外,非法拋棄或遺棄不足兩歲的兒童,即年齡為1日大的女嬰,以致其生命受危害。

裁判官曾宗堯判刑時稱,發生的事已無法逆轉,希望被告明白人生路不是自己一人走,往後不應再只關注照顧自己及父母,要肩負更多責任,之後「好好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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