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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因執行職務衝紅燈 危駕罪成判120小時社服令 (13:52)

一名男警員去年3月深夜駕警車前往處理事故時衝紅燈,撞倒一名正返回秀茂坪已婚紀律部隊宿舍的女途人,致她頭部骨折。男警早前被裁定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今(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須停牌24個月。

被告陳家傑(46歲)被控一項於去年3月8日在秀茂坪康寧道與振華道交界危險駕駛一輛警車,引致女途人蔣一平身體受嚴重傷害。辯方求情時呈上一封被告親筆悔過書,稱非常希望向事主道歉,事件後不時失眠,內心感歉疚;又引述被告心理報告稱,他含淚與心理醫生會面,證實有輕度至中度的抑鬱症。

案件源於當晚被告得知觀塘裕民中心有人暈倒後,主動提出前往協助。裁判官莫子聰認為被告當時駕駛情況必為危險,但明白被告只是「心急想去救人」,遂判處被告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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