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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婦遇新手法騙案損失590萬元 騙徒仍在逃 (13:01)

警方昨日(3日)於彩虹邨拘捕一名無業男子,涉嫌與一宗行騙案有關,涉款590萬元,另一名主要騙徒仍然在逃。黃大仙警區刑事總督察莫子威稱,是次騙案屬新手法,先由投資騙局發展成感情騙局,利用受害人的金錢或感情缺口騙財,相信屬集團式行動。

莫子威交代案情稱,去年6月,一名住在‎新蒲崗采頤花園的70歲本地退休女子,在家中收到推廣電話,騙徒聲稱可以提供低息貸款服務,女事主當時拒絕。其後騙徒用花言巧語再推廣建築工程投資計劃,聲稱投資300萬元,每月可獲2萬元回報,女事主信以為真,向財務公司借款150萬作投資。9月時騙徒聲稱有回報,轉交12萬元給女事主,二人其後發展成情侶關係。

去年10月至今年1月,騙徒先後6次上門以不同藉口索取金錢,包括結婚、官司纏身等,並向女事主送上鑽石戒指。女事主深信不疑,曾變賣家產以滿足騙徒要求。惟騙徒在今年3月失聯,女事主共損失590萬元,7月2日向警方求助。

警方經調查,發現騙徒曾經帶女事主到觀塘創紀之城商業單位游說。警方鎖定該單位租客為騙徒的同黨,昨在彩虹邨拘捕一名60歲無業男子。他有案底,曾任的士司機,因被扣滿分而失業。他承認收取3000元租用商業單位,惟另一名年約45至50歲的主要騙徒仍下落不明。

莫子威稱,今次案情舉證困難,騙徒十分狡猾,從未與女事主拍攝任何照片,主要使用現金交易。騙徒以結婚為由向女事主索取金錢時送上鑽石戒指,警方稱該鑽戒「都有幾卡」。

警方表示,任何人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並呼籲市民保持警覺,收到可疑電話時應先與家人商量,避免墮入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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