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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涉國安法案件提堂 被告友人:他並非「死士」亦無預謀 只想表達意願 (15:57)

24歲唐姓電單車司機七一當日涉於灣仔柯布連道駕駛電單車撞傷3名警員,至今仍留醫東區醫院,稍後將被控告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提堂。其女友人開審前向本報透露,七一當日下午相約唐男及幾個朋友到銅鑼灣,眾人由旺角出發,唐男則自行駕駛電單車前往。她說,得知唐男會在車尾插上印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他只是想表達他的意願,不是港獨旗,當時大家也不知道這八字會違反《港區國安法》」,她亦強調唐並非「死士」或有預謀傷害警員。

唐男事後被送往律敦治醫院治理,他全身有傷痕,其中一隻腳掌第四及第五節骨裂,落牀需別人攙扶。唐男的女友人說,唐並非「勇武」,「他平時最多到前線做急救,(抗爭運動中)為人低調」。她續說,唐男是家庭經濟支柱,早前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失業,其後經朋友介紹到她的店舖工作,形容對方「好勤力,會幫忙清潔男廁,是樂觀的人」。

對於唐男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她表示擔心,因立法不久,未有案例可以供參考,加上社會各界對法例有不同詮釋,「只好交給律師處理」。

根據唐男當日所駕的電單車車牌登記,顯示他居於彩盈邨,今午3時許有一名中年男子從該單位步出。被問及是否前往聽審,該男子稱:「我又唔係黃,我點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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