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洪水橋田心新村3年前發生縱火案。一名尼泊爾籍租客懷疑因為欠租遭逼遷,憤怒之下於凌晨時分向鐵皮屋縱火,一對夫婦葬身火海。尼泊爾男子早前經審訊,被裁定兩項誤殺罪成,今(2日)於高等法院被判囚16年。法官批評被告為了泄憤而放火,不顧他人安全,行為不負責任及邪惡。
被告Gurung Shibakumar(40歲)報稱無業,被控於2017年12月3日在新界田心新村非法殺死陳嘉謨及朱紅霞夫婦。辯方求情時參考案例,稱本案性質並非最嚴重的一種,加上被告已經知錯,冀法庭輕判。
法官李瀚良表示,被告縱火前折返住所及收拾衣物,理應知道其他鄰居已入睡,顯示他有計劃犯案。李官指出,被告被捕時攜有消毒酒精,聲稱用來洗傷口;但消防處經調查後,認為火警是人為所致,與電路及棄置煙頭等無關,法庭不會接納被告的解釋。李官最終以每項控罪判囚16年為量刑起點,兩罪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