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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驅散覆核 政府質疑集會參加者提供急救:視暴力示威者為同志 (15:41)

政府去年6月12日堅持二讀《逃犯條例》修訂,引發金鐘警民衝突,警方出動催淚彈驅趕示威者。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和一名參加中信大廈外集會的巿民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案件今(30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政府一方表示,集會參加者當日提供急救服務,以及預備濕毛巾和口罩,質疑他們樂於視暴力示威者為「同志」,以及做好面對催淚彈的準備。

代表警務處長和律政司長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示,當日情況急速惡化,警員人數比示威者少,警方亦難以區分和平及暴力示威者。他稱,假如民眾當日遵從警方指示,警方便不會施放催淚彈,惟示威者當時具攻擊性,環境非常危險,警方需根據《公安條例》第17條執法;即使警方當日數度施放催淚彈,警方亦安排添美道作逃生通道,確保民眾有足夠空間離開。

余若海指出,警方在龍匯道發射催淚彈前,岑子杰曾聯絡警方,詢問警方為何「如此對待和平集會人士」。警方其後於下午3時53分和3時57分嘗試致電岑子杰,惟未能成功。余若海又提出,岑子杰當日稱「民陣盡力支援攰嘅人,因為香港而受傷嘅人」,質疑他視暴徒為和平集會的人,以及支援暴力示威者。

余若海表示,是次司法覆核圍繞警方當日的整體決策,故就算有個別警員未能準確、甚至惡意地向特定的人發射催淚彈,相關做法亦與是次覆核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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