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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9遊行後凌晨立法會示威區衝突 社工及裝修工認非法集結還押候判 (22:15)

去年6月9日民陣發起反修例遊行,翌日凌晨大批示威者聚集在立法會示威區外,其中同為33歲的社工及裝修工人,今(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同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社工同時承認另一項襲警罪。兩人將在7月13日判刑,現須還押,待索取兩人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為報稱社工丘子樂(33歲)及裝修工人吳浩榮(33歲),兩人承認去年6月10日在中環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指定示威區,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丘子樂另承認在同日同地襲擊警員A。

辯方求情時指出,丘子樂現任職社工,事發前他與同事及一群相識的年輕人在案發地點和平安坐,直至看見警方拘捕示威者及跪在他們身上,為了「拯救青年」才「愚蠢地腳踢警員」,現已感後悔,亦愧對家人。

至於另一被告吳浩榮,辯方求情表示,去年在事件發生後,吳浩榮與父親關係轉差,未能再在父親裝修公司任職,又遭結婚兩年的妻子拋棄。

控方案情指出,當日凌晨約有200名示威者集結在立法會示威區外,吳浩榮於零時13分搬動鐵馬衝向警方防線,隨即被警方制服拘捕;在零時19分,一名正驅散人群的警員被多人圍打,其間丘子樂曾用腳踢該警員上半身。

同案的13名年齡介乎19至41歲被告,分兩案提堂,控方原打算合併兩案,因辯方未收齊控方文件,案件押後8月31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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