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年初發生3宗爆炸品案,包括Telegram群組「九十二籤」管理員在內的6人被捕,控以「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等罪。涉案的24歲入境處登記主任今(24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覆核。法官潘兆童聽畢陳辭,批准被告以20萬元現金擔保,連同3名親友各以10萬元人事擔保,其間被告每周往警署報到3次等。
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4歲)被控「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共兩罪,被捕至今還押逾3個月。同案被告包括何卓為(36歲)、李嘉濱(25歲)、吳子樂(27歲)、張家俊(29歲)及楊怡斯(28歲)。
另外,示威者去年11.11發起「黎明行動」,患有過度活躍症的中五生吳銘揚(18歲)在柴灣被搜出彈簧刀,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違禁武器罪成,被裁判官下令還押至本月30日判刑。他今早獲潘官批准保釋,條件包括各1萬元的現金及人事擔保、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