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級警員疑向同袍訛稱身在內地的母親急需手術費,騙取同袍貸款,被廉政公署起訴6項欺詐罪名。他早前一度否認控罪,今(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其中3項控罪,涉款逾5.5萬港元,其餘控罪獲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稱被告作為警員騙取同僚的信任,是嚴重的事,稱「監禁絕對恰當」,判被告即時入獄6星期。
被告林仲文(49歲),案發時任深水埗巡邏小隊的高級警員。案情指出,他於前年5月2日至5月8日期間,先後向同僚楊澤宇、朱志濠及李志成訛稱要為病危的母親支付手術費,請求他們協助,3人爽快答應,分別轉帳25,100、10,050及20,000港元至被告戶口。
辯方求情稱,被告今月1月已離職,因疫情影響未能尋覓工作;當時因財政困難而犯案,希望法庭考慮被告沒有持續犯案,以及不涉違反誠信而輕判。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被告作為高級警員作出如此行為,一定會影響警隊聲譽。雖然被告未有違反誠信,亦已償還所有款項,但被告騙取同僚的信任,是嚴重的事,「監禁絕對恰當」,拒絕辯方索取社會服務令申請,判監6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