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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林鄭月娥稱草擬法官名單會諮詢首席法官 不存在行政干預司法因特首有雙重身分【短片】 (11:10)

林鄭月娥稱草擬法官名單會諮詢首席法官 不存在行政干預司法因特首有雙重身分(政府新聞處片段)

「港區國安法」草案指出,特首應從現任或合資格的前任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審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終審法院首任首席法官李國能認為會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特首林鄭月娥今早(23日)在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表示,國安法不會影響香港司法獨立,各級法院仍是獨立進行審訊,不受任何干涉。

林鄭月娥反駁,稱特首只會指定來自各級法院的法官的名單,而非指定由哪個法官去審哪宗案件,因此當有國安案件時,並非由特首指定的個別法官去審理指定案件;而當有涉及國安案件時,仍會由司法機構負責分派法官聽審。她強調,處理國安案件的法官,全都來自現行機制產生的法官。

林鄭月娥:與眾法官亦沒有私下交往

林鄭月娥又稱,特首並不認識所有法官,她與眾法官亦沒有私下交往,更不會認識各法官的專長,所以她在指定法官名單時,必定會向首席法官諮詢,但她不能改變草案中由特首委任法官的寫法。

對於終審法院首任首席法官李國能發聲明稱,應由獨立的司法機構決定審理「港區國安法」案件的法官,不受行政機關的干預,林鄭月娥表示尊重說,有人仍認為特首只是行政機關的首長,處理司法機關的事好像不太恰當或屬干預,她重申,特首有雙重身分、雙重問責制,既是行政機關首長,也是整個特別行政區的首長。

林鄭月娥:限制審理國家安全案件的法官國籍不罕有

至於外界有意見主張「港區國安法」明文規定負責審理國安案件的法官不能有外國國籍,林鄭月娥表示,「港區國安法」草案主要內容,看不到有哪一條會違反《基本法》中保障司法機關的條文,亦無觸及審理國安案件法官的國籍問題,她深信這展視對香港司法制度的高度尊重及充分信任,但她稱限制國家安全案件法官的國籍並不罕有,稱很多國家的法官都有國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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