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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鄭若驊:特首指定若干法官 非指定個別法官審個別國安案件 (19:26)

對於「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特首會指定若干法官審理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律政司長鄭若驊今日(22日)見記者時回應,表示按她從草案說明的內容所理解,特首是「指定若干法官」,而非「指定個別法官審理個別涉國安的案件」,「我的理解是指定一個List(名單)」。她強調法官判案只根據法例和證據,稱本港的司法獨立不會因「特首指定法官」的做法受影響。

她又表示,現時是由特首按「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任命法官,其中提到出任法官的條件是要專業、具司法才能,她強調這一點「一定不會改變」。

對於中央在港成立的駐港國家安全公署,鄭若驊明言,不知會如何運作。而根據草案說明,警務處和律政司分別會成立專責部門,處理涉及國安的案件,鄭若驊表示,律政司正籌備成立有關部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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