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從喜靈洲戒毒所獲釋不久、有藏毒案底的中年漢涉前年8月闖入深水埗一個劏房單位,奪去廚房的剪刀刺傷一對父子及兩名小童。中年漢原被控四項有意圖而傷人罪,今(22日)於高等法院改認四項刑責較輕的傷人罪,判囚50個月。法官指出,本案的事主未受到永久傷害,實屬幸運,考慮到被告擅闖民居刺傷陌生人和幼童,法庭要對這種暴力行徑判以具阻嚇力刑罰。
控方透露,無業的被告羅凌亮(45歲)有6次涉及藏毒的案底,最早於1999年犯事,他在案發6日前從喜靈洲戒毒所獲釋。辯方求情稱,被告從內地來港,年少開始濫藥,強調他是在毒品影響下犯案,現已戒毒。
案情指出,2018年8月20日晚上10時,被告尾隨從內地來港探親的男子吳汝增,進入深水埗石硤尾街53號白花大廈一個單位。被告用廚房內一把6吋長的剪刀,插向吳汝增及其子的胸部,之後再刺傷吳汝增的兩名外甥,即兩歲男童及三歲女童。及後所有事主都要留院診治,男童的胸口及腹部受傷,女童手臂有傷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