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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譚耀宗:特首指定法官審案合理 湯家驊倡沿用陪審團制度 (12:53)

「港區國安法」草案指出,特首應從現任或合資格的前任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審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今(22日)在港台節目表示安排合理,不認為會影響司法獨立,亦稱要相信本港法官不會亂判。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同一節目說,他相信不會只指定一、兩名法官,因為案件由原審、上訴至終審的程序涉及不少於10名法官,不存在特首要求指定某一名法官審理、判處至罪成為止,認為有關推測無事實根據。

譚耀宗說,日後涉及國安的案件不會在內地審理,除非極其特殊情況,形容是少之又少。湯家驊則建議按照一貫做法,由首席法官指派或指定某法官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他相信特首會聽取司法界意見,因為特首不會對法官有認識。他又希望,日後在港審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時,繼續有陪審團制度。

有關草案說明,香港要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委員會亦會設立由中央指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湯家驊說,有關架構是容許有專業知識、國防外交,自治範圍以外的資料,提供予特首在作決定及制訂政策時多一分考慮。他又稱,《基本法》是憲制文件,有凌駕性的法律效力,不認為「港區國安法」可修改《基本法》的保障。譚耀宗則稱,顧問是作為溝通橋樑,不認同是「太上皇」。

另外,草案說明亦指出,香港居民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依法簽署確認文件、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譚耀宗表示,以往做法「奇怪」,可選擇簽或不簽署確認書,因而出現很多人不簽署的情況,現時做法只是要進一步確立簽署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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