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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申撤離境限制赴美被拒 官:非必須且有染疫風險 (18:45)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及3宗參與和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案件,他另涉於3年前恐嚇一名記者。就刑事恐嚇一案,黎智英上周五(12日)於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提出撤銷離境限制,讓他能前往美國探親及傾談生意,惟遭法官李運騰拒絕。李官今日(18日)頒下書面理由,除指出黎智英的旅程並非必須,更關注黎智英外遊時染疫的風險,表示萬一他染疫不能應訊,仍算不依期歸押。

法官李運騰指出,被告黎智英(72歲)現在面對多宗案件,使他有更大誘因不依期歸押。法官不認為被告出遊美國傾談生意屬必須,他可透過互聯網開會,不必親身訪美。至於被告提出訪美探親,法官則稱旅程並非緊急,他在候審期間仍有機會安排親友來訪。

法官又表示,美國疫情嚴重,新型冠狀病毒確診數字全球最高,關注被告外遊或會受感染,萬一他受感染不能應訊,仍算作不依期歸押。故此,基於上述理任,被告的出境申請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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