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有市民在旺角與一名政見不同男子起爭執,並「私了」該名男子,打至失去知覺,其中18歲巴基斯坦裔學生揮棍打該男子腳部,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裁判官指出,被告已還押4個月,相信「已經上了一課」。
被告Hamaad Mahmood(18歲)為巴基斯坦裔學生,持香港身分證,控罪指稱他於2019年12月9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與山東街交界襲擊男子陳大鵬,因而對陳大鵬造成身體傷害。
裁判官何俊堯判刑時表示,法庭不能接受有人襲擊一名無手持任何武器的第三者,甚至將該人打至失去知覺,認為足以判處阻嚇式刑罰,但被告犯案時年紀尚輕,其心理報告亦指出被告有智力問題,或會影響他對事情的思考,令他不了解事件責任。
何官續說,被告已還押4個月,相信「已經上了一課」,認為被告現時最需要適當的情緒管理指示,遂同意報告的建議,判被告12個月感化令,其間須聽從感化官指示工作及參與社會支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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