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便衣警疑將軍澳遭私了 13歲男童改控暴動罪 (18:57)

去年10月13日將軍澳反修例示威引發警民衝突,有便衣警員疑在將軍澳遭人「私了」,以及被搶走警棍。13歲男童早前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在身處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非法囚禁及有意圖而傷人共4罪名,案件今(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少年庭提堂。控方申請將參與非法集結罪改控為暴動罪,以及轉介區域法院處理,但辯方希望案件留在少年庭處理,案件押後6月23日再訊。

經修訂後,4項控罪指稱13歲男童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及唐德街一帶與不知名者參與暴動;在非法集結期間使用蒙面用品,即一個耳掛式口罩;以及同日在將軍澳宣基中學附近,與其他人非法禁錮警員X,並在仁濟醫院王華湘中學外使警員X受傷。

控方原打算申請押後案件至7月7日,轉介區域法院答辯,以及與其他同類案件合併。辯方反對轉介,並指出昨日(15日)才收到控方約500多頁轉介文件,申請將案件押後下周二(23日)再訊,獲裁判官批准。

同案亦另涉兩男三女被告,分4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全部押後至7月7日轉介區院處理,屆時4件案件將合併,其間5名被告獲准保釋外出。今日首次提訊的被告雷藝佳(23歲)報稱電腦程式員,在東區裁判法院同被控暴動、非法囚禁、有意圖而傷人,以及在非法集結期間使用蒙面用品共4項罪名。

其餘4名被告為演唱會舞台技工劉文全(24歲)、女銷售員林芷瑩(29歲)、保險經紀吳婉菁(21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盧嘉欣(21歲),早前分3案提堂,分別被控非法集結、暴動、非法囚禁、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及有意圖傷人等罪。

相關字詞﹕警察 便衣警 私了 暴動罪 非法集結 禁蒙面法 傷人 非法囚禁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