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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撕連儂牆文宣兼襲擊兩途人 認罪判囚10個月 (13:25)

34歲裝修工人去年7月在一條行人隧道內撕毁「連儂牆」文宣時,被途人阻止,工人隨即搶去及折斷該途人雨傘,並用該雨傘襲擊他,並損毁該途人眼鏡;另有路人途經上前阻止時,亦被工人扯頭髮及將其頭撞向牆。工人早前承認兩項刑事損壞罪、一項傷人罪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監10個月,並須就損毁途人雨傘及眼鏡共賠償350元。

被告張俊延(34歲)報稱裝修工人,他承認於去年7月24日,在牛頭角通往坪石邨至啟德的行人隧道內,非法及惡意傷害鄧姓男子,以及襲擊黃姓男子致造成身體傷害,並且損壞屬於鄧的一把雨傘和一副眼鏡。

辯方求情時表示,背景報告指出被告當時只是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非有預謀,事後已深感後悔,亦承諾不再碰任何酒精飲品;又指出被告明白即時監禁無可避免,只希望4項控罪刑期能同期執行。

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出,被告犯案時剛巧失業,事件已影響家人,相信被告有真誠悔意,惟法庭不能容忍有人醉酒後作出違法行為,又指出兩名事主分別被打至左前臂裂傷須縫針,及背部觸痛和頸部抽搐,因此監禁為唯一適當判刑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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