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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銘等15人涉煽惑未經批准集結等提堂 辯方擬司法覆核轉介區院決定 (19:25)

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立法會前法律界議員吳靄儀等15名民主派,早前被控以煽惑、組織和參與去年8至10月的未經批准集結,另當中5人再被控8張「公告未經批准遊行」傳票,作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交替控罪。案件今日(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15人暫毋須答辯,押後至7月15日再訊,以待辯方研究是否就控方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

辯方指出,控方將案件轉介區院,卻沒有提供任何解釋,整個檢控決定不合理,要求案件押後4星期,促請控方妥善解釋轉介原因,亦透露不排除就控方決定提出司法覆核。

控方反對稱,律政司長有權決定案件在哪一級別法院審理,當控方決定將案件轉介更高級別法院時,裁判官只可批准。控方強調,律政司在考慮案件的被告人數、證人人數、案件嚴重性及複雜性後,才得出相關決定。

裁判官羅德泉准案件押後至7月15日再訊,以待辯方是否就控方轉介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若辯方提出司法覆核,法庭屆時將聽取雙方陳辭,以處理是否暫緩案件直至司法覆核有結果為止。

15名被告包括資深大律師李柱銘(81歲)、報稱商人的黎智英(72歲)、大律師吳靄儀(72歲)、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63歲)、自僱人士梁國雄(64歲)、退休人士何秀蘭(65歲)、律師何俊仁(68歲)、立法會議員梁耀忠(66歲)、大學講師區諾軒(32歲)、社民連組織幹事陳皓桓(24歲)、兼職大學教授的楊森(72歲)、管理顧問吳文遠(43歲)、區議會議員單仲偕(59歲)、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52歲)和報稱區議員助理的黃浩銘(3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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