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正草擬「港區國安法」。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今早(14日)出席商台節目時稱:「任何一個國家都有國家安全法,我未聽過有一個國家訂立國家安全法,個草案連市民睇都冇得睇,你睇到嘅時候,已經通過咗法律」,形容「魔鬼在細節中」,令人擔憂,認為市民要關注條文中法律限制的範圍,如何才構成違法、法院權力、程序保障,以及如何執行。
陳文敏表示,「港區國安法」規範的4個範圍相當籠統,包括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等,認為刑法要制訂得很清楚,顛覆國家應涉及武力奪取政權、發動戰爭,而罪行一定涉及武力,又或鼓吹武力、有政治目的及效果,很可能引致國家分裂或推翻政權,而非單純說話,而是行為上是否真的做到。他舉例稱,六四集會30多年來都是和平集會,無涉及暴力,即使叫「推翻一黨專政」口號也不應構成顛覆國家政權或分裂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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