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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上環暴動罪17歲女自辯:陪朋友到場不知示威目的 (19:15)

去年7月28日中上環衝突中,健身中心東主新婚夫婦湯偉雄和杜依蘭以及17歲少女李宛叡被控暴動等罪一案,法官郭啟安今日(12日)在區域法院裁定控方表面證供成立。李宛叡出庭自辯,供稱案發當日前往西營盤只為「陪朋友」,稱自己不知示威的目的或意義,亦無參與叫喊口號或任何破壞社會安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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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宛叡自辯供稱,鄰居兼好友王予程案發前一日從台灣留學回港,兩人聊天至半夜,王予程曾與她討論本港時事,又說希望參與7.28中環遮打花園的合法集會,着李宛叡陪她參加;她本着「敘舊」及「陪朋友心態」應約。

兩人案發當日在美孚集合,約下午5時乘港鐵出發,惟王予程途中在網上發現遮打花園集會已結束,並得悉遊行隊伍正邁向西區警署,遂向李宛叡建議改往西營盤。李宛叡稱自己對示威資訊「冇乜興趣」,當時王予程的父親又致電邀請共晉晚餐,但未決定用膳地點,故此李宛叡與王予程有協定,前往西營盤「逗留30分鐘再返去食飯」。

李宛叡表示,與王予程在西營盤站出閘後,看見有人派口罩,因「驚畀人影到,唔想自己個樣喺電視出現」故拿取並戴上。兩人之後走到德輔道西「望一望」,李宛叡強調兩人均從未行出馬路,亦無作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兩人逗留德輔道西一會,現場氣氛突變緊張,有陌生人把頭盔遞給她及幫她包裹前臂。李宛叡稱,當時不預計現場會有危險,拿取頭盔只因「不想拒絕他人好意」。

李宛叡續說,警方之後施放催淚彈,她受波及,「喊晒,好唔舒服,基本上呼吸唔到」,視線模糊「盲中中周圍行」,後來更與王予程失散。她表示,湯偉雄和杜依蘭此時出現,扶她到一幢大廈外替她清洗眼睛。李宛叡之後見到途人逃跑,首被告湯偉雄遂單手抱起她,跑到西源里一個鐵絲網旁,其間她聽到有人叫喊「警察,咪郁」。她之後爬過鐵絲網,見到湯偉雄及杜依蘭被捕,並有警員向她説「見你咁細個,唔拉你」,她遂攀回鐵絲網另一端,終於被捕。

李宛叡指出,案發前她僅參與過一次遊行,即去年6月16日200萬人遊行,惟她不知遊行的意義及目的,亦對遊行內容及意義不感興趣,只是陪同朋友參加。她又稱,案發時身穿黑衣是因為聽聞「著白衫會畀人打」及「唔想標奇立異」。控方質疑,既然李宛叡答應朋友參與遮打花園集會,事前肯定有做資料蒐集,亦知集會目的。李宛叡否認,重申前往集會主要目的是與朋友敘舊,「我哋其實個心態係隨緣,去到(集會)就去到,去唔到就去唔到」。案件下周一(15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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