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9日民陣發起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完結後翌日凌晨大批示威者聚集在立法會示威區外並發生衝突,警方隨後拘捕多人,事隔一年後,再有10名男子同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今(12日) 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各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至6月29日再訊,表示屆時將會申請此案與另一已提堂相關案件合併,所有人獲准以2000元現金保釋,其間須守不得離港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等條件。
被告依次為報稱運輸工人梁展恒(19歲)、學生周啟龍(20歲)、無業王洛鈞(22歲)、無業鄺淯銘(22歲)、裝修工人葉展鵬(23歲)、無業張梓熙(24歲)、無業王樹恒(24歲)、無業卓嘉豪(24歲)、學生曾泳祥(29歲)及文員廖德輝(41歲)。辯方在庭上透露,鄺淯銘及卓嘉豪為運動員。
控罪指稱,10名被告於2019年6月10日在中環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指定示威區,連同戴安、吳浩榮、陳均年、丘子樂及其他不知名者參與非法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