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21日晚上大批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19歲大學生涉用白色油漆在警總外牆噴上「Condom(安全套)、Con」,被控以一項刑事毁壞罪,今(1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並須賠償1200元。裁判官籲被告「唔好睇返轉頭,好好地接受感化」。
被告為恒生大學學生王愷銘(19歲),案發時被告為18歲。案件原於上月判刑,惟裁判官何俊堯認為首份感化報告較負面,指出被告毒癮問題未解決,遂決定再為被告索取感化報告。辯方今表示被告新一份報告內容正面,他願意接受感化。
何官說,很高興被告態度有轉變,報告亦指出被告得知問題所在,願意改變,故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感化令;又寄語被告「唔好睇返轉頭,好好地接受感化」,「毒品唔會幫你解決到現實問題,唔會解決到情緒問題」,並鼓勵被告「知道你有你嘅打算,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