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聯邦監獄局網站,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於美國時間周一(8日)獲釋,料會被遣返香港。
因貪污及洗黑錢罪成而在美國入獄的何志平已被羈押及監禁近31個月後,於美國時間周一刑滿出獄,其美國簽證已被註銷,預料他出獄後會被移送美國驅逐出境中心羈留,再等候遣返香港。本報於香港時間周一查閱美國在線被關押者定位系統,未見與何志平有關資料。
何志平現時身在紐約,香港機管局網站顯示,最快香港時間周二晚(9日),有航班從紐約直飛回香港。本報昨(7日)向入境處查詢有否接獲何志平返港的通知,處方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並稱根據《入境條例》,任何人擁有香港特區居留權,即擁有入境權利。
何志平被裁定賄賂非洲官員案7項控罪罪成,案件於去年3月底判刑。法官判處何志平監禁36個月,並罰款40萬美元(逾310萬港元),刑期較控方建議的5年少。其代表律師當時估計,若何志平表現良好,扣除還押的時間,最快今年中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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