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日油尖區示威行動,演變成警民衝突。事隔逾8個月,19人被起訴在尖沙嘴警署與長樂街之間參與暴動,其中4人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撃性武器,案件今日(8日)分兩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一名女被告今日缺席聆訊,遭頒發拘捕令;其餘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6月24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以處理將兩案合併,以及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訊。
首案的被告依次為文員袁均穎(31歲)、黃蔚霖(23歲)、學生黎穎霖(23歲)、學生吳沛伶(18歲)、學生甄衛兒(18歲)、方穎雯(25歲)、運輸工人姚志杰(24歲)、學生宋昭鵬(24歲)、地盤工人彭漢深(29歲)、學生張俊軒(17歲)、雷健昌(29歲)、學生韋珍兒(22歲)、會計師梅卓羚(24歲)、學生聶穎君(22歲)、攝影師林耀基(26歲)、黃炎元(23歲)、售貨員鄭子健(27歲)及運輸工人陳文澤(19歲)。
控罪指稱,各被告於去年10月1日,與羅偉洛、李翠婷、何善航、楊任濤及其他不知名的人,在彌敦道尖沙嘴警署與長樂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另外,方穎雯涉同日於油麻地彌敦道與眾坊街交界攜有彈弓及44粒鋼珠;宋昭鵬涉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454號至456號外攜有一支雷射筆;雷健昌涉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476號外攜有一支雷射筆;陳文澤涉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永星里攜有兩支雷射筆。
次案的被告為家庭主婦林芳懿(21歲),她被控於同日與黃薃匡及其他不知名的人,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碧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其中聶穎君今日沒有到庭應訊,辯方律師稱曾多次聯絡被告但未獲回應,裁判官遂頒下拘捕令通緝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