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而引起的「6.12」衝突,33歲貴金屬貿易公司董事助理涉當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搬動一個鐵馬至行車路,警方隨後透過閉路電視追查到他,並將其拘捕。他今(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辯方求情時稱,搬鐵馬過程只涉20秒,及後被告身旁有催淚彈落下便離開,裁判官判被告即時監禁兩星期。
控罪指稱,被告庾家駒(33歲)於2019年6月12日在添華道政府總部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現於一間貴金屬貿易公司任職董事助理,與上司同熱中於書法及篆刻,而其上司當時即將有一個展覽在大會堂開幕,因此當日中午替其上司到展場打點,惟下午3時離開時,因附近道路受阻,無法駕車離開,遂經龍和道走到添華道,其間有人請求他協助搬一個鐵馬至行車路,他在群眾情緒高漲下才答應並犯案,而整個過程只涉及約20秒,及後其身旁有催淚彈便離開,又稱犯案時無佩戴口罩或頭盔等物品,形容被告非有預謀,參與程度亦低。
裁判官林子勤判刑時表示,考慮附近的暴力事件未見與此案有關連,而被告角色非牽頭或煽動他人,搬鐵馬後亦未見有人因而受傷或有財物損失,遂判被告監禁2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