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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葵芳行人隧道噴漆 青年准自簽守行為需賠路政署3000元 (16:00)

23歲青年涉於去年除夕夜,在葵芳行人隧道內用噴漆噴上戴着防毒面具的僧人,警員巡邏時發現並拘捕青年,他其後被控以一項刑事毁壞罪。案件今(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被告獲准以2000港元自簽守行為18個月,但需賠償路政署3000港元維修費用,控罪撤銷。

被告陳道韋(23歲)在澳洲讀大學後返港,現報稱無業,被控一項刑事毁壞罪。案情指稱,去年12月31日凌晨,有警員巡邏至葵芳葵仁路與葵豐街行人隧道,發現被告右手拿噴漆,左手拿紙模,正在噴黑色的畫。警員離開呼叫增援,折返後看見被告把噴漆放入背囊,紙樣放進公文袋,又在牆壁上看見一幅戴着防毒面具、手持安全帽的僧人圖畫。警員截查被告,在其公文袋內檢獲紙模,以及一些印有「加油」、「良知」、「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字眼的貼紙。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噴漆係我噴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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