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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灣河開槍事件21歲學生涉搶警槍阻差辦公 官准開槍警匿名 (18:55)

去年11月11日「三罷」期間,21歲學生周柏均在西灣河被交通警以實彈擊中腹部,一度命危。他與同日被捕的胡姓學生事後被指涉搶警槍,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及企圖在合法羈押下逃脫等罪。周柏均今日(2日)撐着拐杖到達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兩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30日處理轉介文件,其間兩人獲准保釋。裁判官稱事件進入新階段,很有可能發生「另一輪對警員及其家人的攻擊恐嚇」,批准控方的匿名令及禁止報道令申請。

兩名被告為周柏均(21歲)及胡子鍵(20歲),均報稱學生。控罪指稱他們於去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A,以及企圖搶劫A的一支警槍。周柏均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企圖從警員A的合法羈押下逃脫。辯方透露,首被告因槍傷要切除半邊肝和半邊腎,不適宜長期站立及行走,現正接受心理輔導。

控方呈上傳媒拍攝片段截圖,指出案件性質嚴重,反對兩名被告擔保。辯方反駁,控方單方面演繹及陳述案情,有很大的商榷空間。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畢雙方陳辭後,批准兩人以現金8000元、不准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以及遵守宵禁令等條件保釋外出。

控方又為案中警員申請匿名令及禁止報道令,提及有人事發後到警員A兩名女兒就讀的學校包圍,令她們受驚要撤走,其後更要退學。警員A一家之後被起底,又多次收到恐嚇信息,說要他們「全家死」、「血債血償」等,控方形容「警員全家人活在恐懼之中」,一家人都要接受心理輔導。裁判官聞言後表示禍及警員無辜的妻女死亡威脅非常嚴重,考慮到事件進入新階段,「另一輪攻擊好大機會發生」,批准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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