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青衣一所小學的40歲男資訊科技助理,2018年兩度跟隨女學生入學校女廁,並偷拍她們如廁,他今(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裁判官表示,事主為小學生,她們年紀小、發育未完成,屬「無辦法保護自己的弱勢社群」。案件押後至6月16日判刑,以索取被告背景報告及心理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監房。
被告羅德禮(40歲)被控於2018年6月11日於青衣某小學的4樓女廁內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即拍攝兩名女童蹲坐小便而令其私處暴露。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自2009年起任職教學助理,調職資訊科技助理後因壓力大出現心理問題,因而犯案,事後已接受「明愛朗天計劃」的治療。辯方又指出,被告原本去年3月結婚,但因案件延誤而被迫取消,惟裁判官認為此事與本案無關,反問辯方「驚擺酒嗰陣畀人拉咗去,冇咗個新郎哥?」。
案情指出,學校一男職員於6月8日看見被告手持電話從4樓的女廁走出來,他向被告打招呼時,發現被告神色緊張,覺得可疑遂向校長報告。學校於6月11日在女廁門口安裝隱閉式鏡頭,當日便拍攝到被告兩度跟隨女學生進入女廁,面向廁格蹲下並手持電話。學校報警,被告警誡下承認「影咗個學生妹,但唔識個學生」,稱因性衝動而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