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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學院警長涉騙學警25萬元 控方稱曾威嚇可讓班員吃盡苦頭 (18:50)

警察學院警長涉向30名受訓警員不誠實收取共24萬元款項,另收受價值1萬元的電腦軟件作饋贈等,早前被控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各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今(1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稱,警長以學警要「承接」物資等理由騙財,他亦要求學警買貴藥,涉嫌謀取私利。

控方開案陳辭表示,被告歐智威(49歲)於2012至2013年間擔任其中一班警員訓練課程的副班主任。被告多次威嚇班員,例如聲稱一旦有班員令他不快,他能令該人結業後「吃盡苦頭」,故班員不敢違抗被告。

根據指引,受訓學警每月支出約為2200元。被告聲稱每人須付1萬元,其中6000元為接收上屆學警物資的「承接費」。涉案班別的財政長遂收取費用,把其中18萬元交予被告。

在受訓中段,被告亦提出為班員製作紀念相冊,涉款6萬元,各班員遂向被告付款。直至訓練尾聲,被告訓示班員要向他送禮,須付1萬元作Photoshop軟件費用,眾班員照辦。

但控方在開案陳辭稱,學院事實上會免費提供必須物資,所謂「承接費」並不存在,且學院亦會向學警免費派發結業刊物。

另外控方說,被告以拍攝步操為由,要求班員購入4萬多元的相機和腳架。被告又稱能代購「很厲害」的藥物,為班員醫治感冒,但相關藥樽上沒有標籤和藥名。被告每次索價7000至8000元,不少班員均有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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