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周三(27日)恢復審議《國歌法》二讀,有網民發起「三罷」行動。13歲男童和12歲女童涉在上水用單車、膠欄和磚頭等物件阻礙交通,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件今(3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少年法庭提堂,押後至8月3日再訊,其中男童須還押兒童院候訊。
13歲男童和12歲女童被控5月28日在上水馬會道和新運路一帶,投擲膠欄、一輛單車、雪糕筒和磚頭,阻礙車輛行駛。據悉案發時間為凌晨時分。男童另涉5月11日參與非法集結,以及2月3日刑事毁壞案件,兩案均獲准保釋。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3日再訊,女童獲准以1萬元人事擔保,以及遵守晚上8時至翌晨7時宵禁令的保釋條件,男童保釋申請被拒絕,須還押兒童院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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